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工作职责
责任编辑:马克思主义学院 时间:2021-03-30 点击数:
1.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
2.与学院党总支书记共同带领班子成员和教职工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与决定。
3.根据学校办学方针和发展战略确定学院发展方向、建设规划,组织制定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学院内外协调和对外交流交往工作。
5.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学校人事部门做好师资引进、培养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学院教师培训工作。
6.领导和管理学院科研工作,负责学院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科研项目申报与管理、科研工作日常管理及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7.主持编制学院财务预算,负责学院各项工作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8.负责学院绩效管理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9.配合学校相关部门抓好学院法治建设、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10.负责学院后勤保障和资产管理工作。
11.制定学院有关规章制度,负责院务公开工作。
12.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